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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自来水公司

 简    介  

    宜宾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57年,属城市建设公用企业,担负着宜宾市城市生活生产等方面的给水任务.公司现有自来水厂3个(另有一个在建四水厂预计在2002年年底投入使用,四水厂投资1.43亿元)。目前,公司日供水能力12万吨,属公司管理的供水管网达141公里,供水人口 20.5万人。注册水表用户8136户,公司的资产总额为0。98亿元,按国家颁布的标准已属中型二级供水企业。

    宜宾市自来水公司现设有9个职能部门,3个水厂,l个分公司、有在册职工 249人。其中,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4人。目前,公司主要的经营项目有:自来水生产、供绘,自来水管在的安装、维护和管安。自来水设备的更新改造,围绕主业,公司兼营制水库药的生产,管材水表的销售,建筑工程给排水设计安装,二次供水以及第三产业服务等。

    公司一九九零年被原市委、市政府批准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单位。经过几次复查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单位的光荣称号。一九九六年公司被宜署发(1996)86号文批准授予地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一九九三年宜市府发(93)27号文批准我司二水厂为市级“园林式单位;一九九四年宜号函(94)14号文命名我司二水厂为地级“园林式单位”。一九九六年宜市府发(96)07号文批准我司三水厂为市级“园林式单位”,公司多次被市评为“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先进工会”和“先进职工之家”。在全国、省对城市综合考核和历次创卫中都达到了上级要求,被评为创卫先进单位。

宜宾市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试行)

    一、服务内容
    1、业务接待业务科 2331511 
    2、供水安装业务科、对外办、安装队 2331511 、  2334209 、 2331516 
    3、管线维修业务科 2331511 
    4、查表收费营业所 2331517 
    5、水表检测维修水检所 8222206 
    6、便民服务服务部 233135 
    二、承诺范围
    凡遵守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及宜宾市供水用水管理章程的用户,适用于本承诺制度。
    三、服务标准
    1、业务接待
    公司业务科负责受理用户用水申请。凡需办理开户或新增用水量的用户请到公司业务科提交局面申请及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费用。接待人员要挂牌服务、礼貌热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并做到事程序上墙,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2、供水安装
    业务科接到用户申请后,应会同有关部门在5日内(不含节假日下同)安排查勘现场,根据用户所处地理位置、用水量,合理确定用户接水管径、水表大小等供水方案,按国家相关规范保证设计质量。对外作业办公室,按业务科提供的查勘设计图纸资料按规定进行预算,室内管道用户审定预算后一次性交清所需工程费用,完工后不再办理手续。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工程安装队5日内安排施工队进场连续施工,并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做好施工记录。
    安装工程的期限为:
    1、小用户:从接受申请后10日内完成查勘设计、工程预算、派出施工队伍。
    2、三类工程:(即10层以下的楼房5000以下的公共建筑或多层厂房,直径300毫米以内的输水管网)。接受用户申请后15日内完成查勘设计,工程预算和派出施工队伍,在单位工程竣工前完成安装。
    3、二类工程:(即15层以下的高层建筑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多层厂房,直径600毫米以下的输水管网)。接受用户申请后的20日内完成勘查、设计、工程预算和派出施工队伍,在单位工程竣工前完成安装。
    4、一类工程:(即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8000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多层厂房,直径在600毫米以上的输水管网)。接受用户申请后25日完成查勘、设计、工程预算和派出施工队伍连续施工,在单位工程竣工前完成安装。
    5、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和资料的完成时间,经验收后第二日计算
    (1)、三类工程及三类以下工程为10天。
    (2)、二类工程为15天。
    (3)、一类工程及综合小区工程为15天。
     以上分类标准同上。
    四、管线维修
    发现或接到报漏,对于突发性损坏的市政供水管道,直径在100毫米以下的修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直径在150-600毫米的修复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由于交通道路问题、停电和其它障碍,不能进行及时修复的或不具备作业条件等客观因素外,但应积极组织连续抢修)。
    五、查表收费
    1、营业所对用户实行每月定日抄表收费一次,抄表员要认真查看水表和填写水费通知单,非用户原因,不得估抄、漏抄、错算,查表准确率达98%,每月1-18日为分区段上门抄表期,4-24日为分区段上门收费期,节假日照常上门抄表收费。为方便群众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在公司设有专人座收。
    2、对拖欠水费用户按规定应暂停供水,但在终止供水前三天,应发催收停水通知,用户有疑问可到营业所查询。
    六、水表的维修
    水表的维修,按“供水章程”关于水表的权限属用户,在接到用户申报并办理维修手续后,如无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完成,以保证用户的生活不受影响。
    七、便民服务
    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为用户排忧解难,根据“供水章程”的权限划分,开展表内管道维修项目,在用户申报并办理好维修手续后24小时内完成(如遇工程量较大的或特殊情况例外)。
    八、违诺责任
    我公司在对用户服务中给用户造成不便和麻烦拟按以下规定给予赔偿。
    1、业务科在接到用户申请之日起未按服务标准给予办理的,每延误一天,赔偿5元。
    2、业务科或有关部门在规划部门确认管线后,按服务标准5天完成查勘设计工程,每延误一天,赔偿5-10元。
    3、工程预结算,每延误一天赔偿10元。
    4、管道安装按合同工期,确保质量合格,争取优良,按期完成,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受到用户投诉,经查证核实的工程,除按有关安装、质量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外,另外赔偿用户安装人工费的10-30%。
    5、在查表收费中,未按服务标准抄表收费的,如用户举报核实的,奖励用户10元/,错算错收的一次赔偿2-5元。
    6、水表检测维修,如未按服务标准每延误一天,赔偿用户10元。
    九、投诉与监察
    宜宾市自来水公司的上述承诺受到有效的监察。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不满意或本公司员工有违背承诺的情况,可直接到宜宾市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监察小组投诉。办公地址:南岸供水大楼五楼,电话2331317,晚上、休息日值班电话2331507,在5日内得到答复,由公司赔偿10/元人民币作为对投诉者的补偿,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你作出解释。
    如果你对宜宾市自来水公司的答复仍不满意,可继续到宜宾市建委社会服务承诺制落实监察小组投诉。办公室地址宜宾市博爱里区建委六楼公用事业处,电话:8224555。
    欢迎你对本公司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四日

自来水公司服务维护电话

    业务接待业务科    2331511 

    供水安装业务科、对外办、安装队   2331511   2334209    2331516 

   管线维修业务科   2331511 

   查表收费营业所 2331517 

   水表检测维修水检所 8222206 

    便民服务服务部 23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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